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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的起源、发展及云南省海绵城市的实施进程

2016-05-21 01:51

  “海绵城市”的起源、发展及云南省海绵城市的实施进程

  第一部分:“海绵城市”的起源、发展

  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后,引起国家领导人的充分重视并进行重要部署、规划,先后制定和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海绵城市建设部署,明确目标核心为城市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对此,国务院明确总要求,时间表定为: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目标,时间只能往前,不能往后。

  2014年10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

  2014年12月31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近 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要求,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选择了16个城市于2015年开展试点。江苏、安徽、辽宁等省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15年4月2日晚间,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这16个城市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10多亿元。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分别是(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2015年10月9日,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发表讲话介绍,全国各地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2016年4月27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此次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共有17个城市参加,评审专家组由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通过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分数前14名的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第二部分:云南省海绵城市的实施进程

  一、昆明系全国第一个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强力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城市

  2014年12月26日,昆明日报刊登一篇题为《昆明建“海绵城市” 推进城市雨水集蓄利用》的文章(记者:杨官荣 通讯员戴文娇),对昆明以往“海绵城市”的举措进行全面总结归纳,文章报道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2014年12月26日,昆明已建成84个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日设计规模约5.5万立方米,还有一揽子雨水收集利用工程正在建设之中。今后的昆明城,有望像海绵一样,遇雨吸水、蓄水,需要时“释放”利用,“逢雨必涝,雨停即旱”的状况将得到一定改善。

  2009年9月,昆明市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规定的通知》,这也是国内第一个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强力推进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城市。

  自《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10月10日,昆明在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已同期配套建成了100个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日设计规模约6.97万立方米,已建成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利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渗排一体化系统、地下建筑顶面与覆土之间的滤水层、蓄水池及景观水体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对雨水资源进行控制,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等能力。

  2009年以来,昆明积极开展雨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目前已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建设设计处理规模3500吨/日再生水处理站(一期)外,还建设了600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昆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弥勒寺公园等地开展了雨水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

  2010年5月开始,昆明市在新建和改建道路中开始推行生态道路建设,目前已有20多条道路采用了雨水生态断面技术与道路同步建设。同时,为了综合解决城市雨污混流及城区部分区域雨水淹水点问题,昆明市还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在主城二环路以内开展了雨污调蓄池试点建设,共建成16座调蓄池,总容积为21.24万立方米。

  2011年7月,昆明市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雨水污水和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同时下发《昆明市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以全面推进昆明雨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2011年以来昆明相继开展了《昆明市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对策研究》、《昆明市城市雨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编制了《昆明市城市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参考)图集》、《昆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生态道路设计、安装图集》(DBKJT53-01-2010)、《昆明市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指导意见》。

  二、云南省十三五期间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的重要举措

  2016年1月19日,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时间表具体如下:

  2 0 1 6 年编制完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绵城市建设3 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到2 0 1 7 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丽江市等省级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 7 0 % 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到2 0 2 0 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 0 % 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到2 0 3 0 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 0 % 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人民网昆明2016年3月15日电(虎遵会)3月1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在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时向记者表示,为有效解决城市内涝、水资源缺乏等问题,2016年至2020年,云南省将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00公里、新建海绵城市320平方公里。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云南省现已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00.68公里,昆明、玉溪、曲靖、丽江等对海绵城市的建设做了许多探索,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刘学说,2016年,云南全省力争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50公里、竣工62.24公里,计划建设海绵城市35.91平方公里。刘学还表示,为有效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了投融资模式,联合与国家开发银行研究设立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培育并支持专业化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多渠道全面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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